8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正式公布《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本次基本医保目录申报共收到718份申报信息,涉及633个药品通用名,其中535个通过审查。具体来看,目录外药品311个,目录内药品224个。
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今年首次设立的商保创新药目录共收到141份申报,121个通过审查,其中79个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双申报”现象凸显了企业依托“医保+商保”双重保障推动创新药可及性的战略意图。
医保局表示,在8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间,共收到75条反馈意见。经认真复核,6个药品的审查结果发生变化:注射用利培酮微球和注射用双羟萘酸曲普瑞林改为不通过形式审查;左旋多巴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氯化钠注射液和注射用头孢曲松钠舒巴坦钠改为通过形式审查;熊去氧胆酸口服混悬液虽通过形式审查,但审查结果改为符合目录外申报条件。
记者注意到,对于非独家的品种,医保局对此设置了层层筛选的机制。
在一些非独家品种中,同一通用名不同企业按不同条件申报,依据企业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只有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企业才能参与下一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仅代表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获得了参加专家评审的资格。只有通过评审、谈判等全部环节的药品,才能最终被纳入目录。
下一步,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相关企业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及时获取目录调整形式审查、评审、谈判、协议签署等信息。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伍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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